在高速路上,一伙盗贼从飞驰的货车上将价值近百万元、3吨重的镍板盗走。昨日记者从平顶山湛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以张单、李伟、周平为首的17名飞车大盗分别被判处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
2006年11月16日晚,甘肃某物流公司车主刘某和司机驾车拉着18吨镍板从金昌前往上海。由于镍属于贵重金属,为安全起见,货主还在车上装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11月18日晚11时左右,行至南洛高速沈丘收费站时,刘某意外发现:车里大约3吨重的镍板不翼而飞,初步估计被盗货物价值近百万元。
12月22日凌晨,在南洛高速宝丰段附近一饭店内,张单、李伟等12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他们不但供述了盗窃镍板的犯罪事实,还供述了被抓前一天在高速路上盗窃3吨多铝锭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盗镍板价值高达90.5万元,被盗铝锭价值7万多元。
张单等人供述,为了在高速路上行窃,他们买了两辆货车和一辆桑塔纳轿车,以及用于盗窃的作案工具。经几次“实战演练”,他们琢磨出一套“绝招”:先将改装的货车挂靠在货车尾部,然后再上车卸货。
2006年11月18日下午5时许,张单、李伟等12人分别乘坐一辆轿车和两辆货车从漯河沿南洛高速公路往平顶山方向行驶。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段时,他们把改装过的车头紧紧顶上大货车的尾部,并保持与大货车相同的车速行驶,然后将镍板盗走。得手后,他们将镍板以80.2万元的价格出手。
据张单等人讲,做“扒车生意”是风险很大的事,以前“业务”不熟练,在车流滚滚的高速路上扒货车经常发生事故,他们团伙先后已摔死4个人了。他们的车顶着飞驰的大货车尾部跑,前面的大车小小的晃动对他们都是致命的威胁。为防被发现,他们一般天黑后才动手,但“摸黑干活”更增加了危险系数。对于危险性他们人人都清楚,但为了金钱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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